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编办《关于印发201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9〕7号)、《2019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简章》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44名教师(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19年贵港市覃塘区补充招聘岗位岗位计划表)。为确保补充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补充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即在1983年3月25日至2001年3月24日期间出生)。
(五)免笔试招聘岗位:
本次补充招聘有3个免笔试岗位,代码分别为4508040114、4508040138、4508040148。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不受笔试成绩和报名人数限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直接入围面试。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19年贵港市覃塘区补充招聘岗位岗位计划表》。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被开除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代课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19年3月25日已达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或已退休的人员。
9.基层公务员服务期内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未满人员。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24日,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5日。
二、补充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参加了 2019 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充招聘。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2.报名时间:2019年8 月 8 日 9:00 至 8 月 9 日 17:30。
(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8 月 8 日 9:00至8 月 12 日 18:00。
2.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必须统一在2019年8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提交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到覃塘区教育局人事股(凡是在报名时间截止后辞职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3.招聘人员岗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又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区教育局汇总,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
(三)本次补充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及考试费用。
四、笔试
本次补充招聘不组织笔试,笔试成绩采用2019 年 5 月11 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本次补充招聘笔试不划定合格分数线,但2019 年 5 月11 日笔试只要有一个科目缺考的,定为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五、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报考教师补充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属于免笔试岗位的,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全部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查
参加面试人员需在2019年8月14日至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资格复查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1.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属国外、境外学历的,除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在资格复查时发现与个人报名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通知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区教育局通知参加面试考生。
面试通知发出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通过,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但必须进行资格复查并公布名单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发出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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